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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科技项目验收工作开始
发布时间:2022-05-12 11:05:58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按照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县级乡村振兴科技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及贫困县科技扶贫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区科技局将对全区到期的科技扶贫项目、县级乡村振兴科技项目开展项目验收。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22年5月下旬。


二、验收项目范围

    项目实施期到的县级乡村振兴科技项目以及省、市级科技扶贫项目。


三、验收内容

  1.项目实施效果及农户增收创收情况。项目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带动农户增收创收情况等。

  2.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项目承担单位专项经费核算、使用及管理情况、财务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自筹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等。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与服务取得的成效,如产学研结合、重大成果、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等。


四、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以合同书(任务书)为依据,对照其中的研究任务、绩效指标和经费预算等内容,采取以下方式进行验收:

  1.评审验收。以集中会议验收方式进行,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交书面验收资料至区科技局,由区科技局组织专家组织(5名专家,其中1名财务专家)评审验收。

  2.现场验收。以现场查看验收的方式进行,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五、验收结论

  1.合格:按期完成任务书或合同书约定的各项任务,经费使用合理,提供的验收文件和资料齐全、数据真实的项目,通过验收。

  2.结题:经过努力仍未攻克关键技术,且有原始记录证明项目负责人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未能完成目标任务,以及因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无法实施的项目,可按照通过验收处理。

  3.不合格: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验收。

(1)完成任务不到 85% 的;

(2)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项目合同书中的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4)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但未能解决和作出说明,或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5)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

(6)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情形。


六、有关工作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及其法人和负责人要对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齐全的佐证材料,并于5月18日前提交至区科技局,逾期未提交的由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2.区科技局要积极做好验收协调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开展验收。验收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要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确保验收工作质量。

  3.验收不合格项目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或财务验收经整改后仍不通过的,按不通过验收处理。验收结果将作为科研信用管理、结余资金留用、项目立项及资金安排、项目监督频次等的重要依据。


七、联系方式

颍泉区科技局(颍泉区政务服务中心7楼)

联系人:杜方方

联系电话:0558-2626008。

 

 颍泉区科技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