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8〕342号)要求,现将各地上报的2021年度外贸促进政策资金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5月30日至6月6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商务厅贸发处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地址: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569号,电话:0551-63540057,邮箱: 461358145@qq.com 。
附件:2021年度外贸促进资金拟支持项目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