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阜阳市开展亩均效益评价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行)》(阜政办〔2021〕12号),按照市级统筹、县市区(含阜阳经开区、阜合园区,下同)实施的原则,由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以下简称“亩均办”),在2021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经参评企业确定、数据收集、数据核实、县市区评价公示、会议研究等程序,并由各县市区亩均办行文上报,市亩均办汇总审核形成2021年度阜阳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
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6月21日至6月27日。个人和单位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亩均办和市亩均办提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向各县市区亩均办提供证明资料,经核实确需调整的,由各县市区亩均办于6月27日17:30前统一反馈至市亩均办。
联系电话:
阜阳市亩均办:0558-2266012;
颍州区亩均办:0558-3999003;
颍泉区亩均办:0558-2787035;
颍东区亩均办:0558-2553701;
临泉县亩均办:0558-5395265;
太和县亩均办:0558-8622601;
阜南县亩均办:0558-6766081;
颍上县亩均办:0558-4418685;
界首市亩均办:0558-4816858;
阜阳经开区亩均办:0558-2588705;
阜合园区亩均办:0558-2539077。
阜阳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