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就业政策实施力度,推动政策速享尽享,助力用人单位稳定岗位、扩大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助力稳岗扩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注重数据比对、部门协同,精准锁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用人单位,加快构建政策找人、无感智办、直补快办的落实机制,扩大政策落实率,提升企业获得感,支持企业更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
二、补贴政策内容
(一)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长期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企业为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保险费据实给予补贴,不包括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是: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年龄为准)。
(二)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补贴申请流程
(一)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和招用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任选其一即可)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企业可随时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即时受理,经审核公示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
(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实施“免报直发”模式,通过大数据比对,对符合发放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直接落实补贴资金,免除企业申报程序。
对于系统未比对出的、符合发放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线上申报或者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线下申报,线下申报需提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审批表》《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银行账户。
四、主要任务
(一)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各地要通过实名制就业登记、社保参保以及高校毕业生数据库有关信息自动校验方式,进行大数据比对,通过短信提醒、电话通知、政策宣讲、线上宣传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告知补贴政策内容、申请流程、经办渠道。依托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充实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业务系统数据库,实行全程网上经办,防止重复享受补贴政策。
(二)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动协调财政部门做好政策落实资金保障,让补贴资金快速直达企业,共同抓好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合力推动“直补快办”落地见效;主动协调属地高校加强政策宣传,不断扩大政策知晓率和落实率。
(三)强化督导政策落实。各地确定专人作为联络员,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直补快办”等工作;要建立“直补快办”工作调度通报机制,对进度缓慢的县(市、区)要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直补快办”工作取得实效。从2022年8月起,每月月底前各地上报“直补快办”工作进展情况,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