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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科技创新政策(文字解读)
发布时间:2022-09-29 14:09:23 【字体:


据颍泉区人民政府网站消息


《颍泉区人民政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名单中


颍泉区实施“双轮驱动”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泉政办〔2018〕56号)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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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颍泉区科学技术局


于2019年1月4日


发布了颍泉区科技创新政策(文字解读)


包含了《颍泉区实施“双轮驱动”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泉政办〔2018〕56号)》文件主要内容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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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鼓励科技创新,颍泉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颍泉区科技创新政策(泉政办〔2018〕56号)文件(以下简称政策)。


二、起草过程


颍泉区根据阜阳市科技创新政策,结合自身实际,反复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认真修改,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研究。


三、工作目标


补齐我区科技创新的短板,培育经济发展新引擎,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发挥科技创新支持经济跨越发展的重要作用。


四、主要内容 


《政策》的奖补主要在以下方面:


(一)加强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


一是对新认定的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最高可获得300万元奖励。


二是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或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产业产业创新平台最高可获3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三是对新认定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最高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通过各级绩效考核的另有奖补。


四是重点对智能制造、数据服务、生命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给予新认定一次性奖补、绩效考核奖补、研发设备补助和当年新增仪器设备投资额新增部分资助奖补。


五是对通过审定的动植物新品种(配套系),最高给予30万元奖补。


六是对开展公益性共享服务的农业种质资源库(圃)、新认定的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农业高校院所与政府合作共建的高水平、永久性农(林)业综合试验站(研究院)和农技推广示范基地,依据绩效情况,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一是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含重新认定),给予20万元奖励。当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通过市级初审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每个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对当年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与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培育企业资助政策不同时享受)。


二是企业承担省市重大科技项目、享受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补助,有明确配套要求的,足额配套。


三是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占实际销售额比例,给予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是对进入市级科技型“小巨人”企业成长计划的企业,一次性奖补15万元。


五是对加入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或使用共享服务平台入网仪器开展研发活动的单位,每年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六是对获得各级创新创业大赛正式参赛资格的企业或创新团队,给予0.5万元资助;比赛取得成绩的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同一项目在同一级别比赛中不重复奖励资助。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一是对符合条件的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成立的股份制科技型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是对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等奖项目一、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给予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


三是对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并在颍泉转化、产业化的,单个企业最高可获100万元补助;高校院所、企业实施转移转化、产业化的科技成果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四是对促成大院大所及其领军人物在我区设立研发机构、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的市内外各类社会机构组织,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四)鼓励高层次科技团队创新创业


一是对新获批登记备案的安徽省院士工作站,每家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并按省绩效考核奖励资金1:1配套。


二是对新批准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最高给予50万元资助,对符合条件的省、市科技特派员入驻企业予以研发经费支持。


三是扶持高层次人才团队。


(五)强化科技金融支持


一是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二是落实市级科技创新券制度。


三是发展新型融资方式。对企业专利质押贷款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贷款利息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专利质押的担保机构,给予10万元奖励。


四是防范创新风险。对企业、科研机构投保科技保险险种的,给予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补助。 


(六)提升知识产权效能


一是对授权发明专利国内每件最高给予1.5万元奖励,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1500元,国外专利奖励2万元,发明专利年费给予全额资助。


二是对符合条件的科技服务代理机构最高给予10万元奖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给予10万元资助。


三是对新认定(含复核新认定)的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最高可获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是获专利奖的企业最高可获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是对符合条件的专利人才最高给予5000元奖励。


(七)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对新认定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服务平台等科技信息、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等技术创新公共服务机构最高可获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助。


五、创新举措


扶持类型为普惠类、引导类、奖补类,重点扶持奖励高企及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科技项目、创新平台、科技人才、金融及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等,其中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较快企业、广泛进行产学研合作的企业在科技项目的申报上予以倾斜。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组织起草《创新政策》实施细则,以方便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更清晰把握奖补政策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和申报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