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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07 09:04:54 【字体:

    2020年3月1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正式印发了《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2013年以来,围绕制造强省建设,我省持续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了一批创新能力强、特色突出、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优势地位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18年5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皖政〔2018〕46号),明确了引导制造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具体任务。2019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明确把“专精特新”列为中小企业发展重点任务,为增强中小企业发展新动能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截至2019年底,全省累计培育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618户,以占全省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14%的数量,贡献了24%的营业收入和25%的利润,小块头焕发了大能量,已成为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的领头雁、排头兵。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需要。2019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强调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冠军。9月12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总书记讲话精神,部署政策落实有关工作。会后,省经信厅即着手起草政策措施。


二是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引导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中小企业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是我省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主阵地,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创新、增加税收、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外部发展环境复杂多变,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融资难融资贵、创新能力不强、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亟待解决,迫切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引导、加力支持。


三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多措并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需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包括专精特新在内的广大中小企业生存发展艰难,企业微观主体承压明显。我省出台《实施意见》,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有力举措。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小企业要聚焦主业,加强自主创新,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冠军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经信厅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省经信厅多次征求企业家意见,对文件进行了合法合规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经省委、省政府审定,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皖政办〔2020〕4号)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实施意见》紧扣“专精特新”发展方向,首次提出培育“四个一百”冠军企业,即坚持专业化发展,培育100家左右专注“四基”领域、补强产业基础和产业链短板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坚持精品化发展,培育100家左右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坚持特色化发展,培育100家左右掌握独门绝技、占据独特市场地位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坚持创新化发展,培育100家左右具有鲜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特征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


五、政策框架和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共8个部分、23条,分别从总体要求、方向路径、提升综合实力、加强要素供给、缓解融资难题、促进融通发展、改进服务保障、强化组织协调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


《实施意见》一方面对现行政策作了梳理,管用的政策予以保留,难执行的政策作了细化,进一步提升了中小企业享受政策的便利性。另一方面,对如何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借鉴外省好的经验做法,研究提出了新政策:在提升综合实力上,对省认定的成长型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50万元、80万元。对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在加强要素供给上,提出对因增资扩产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安排用地指标;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开辟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可不受论文等资格限制,做到应评尽评。鼓励企业引进发达国家工程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各地可给予一定资助。在缓解融资难题上,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对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省专精特新企业信用担保贷款业务给予保费补贴。从2020年起,每年从原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财政出资中切块安排规模,专项用于投资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在促进融通发展上,鼓励大型企业向专精特新企业开放共享资源,围绕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打造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创新网络。推动专精特新企业研发设计、协同办公、供应链管理等信息化应用系统“登云”。在改进服务保障上,加大对企业研发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扶持力度,列入《安徽省三首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产品投标时,招标单位不得提出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不得超出招标项目实际需要或套用特定产品设置评价标准、技术参数等。健全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打造一批专业性、区域性公共服务平台,对符合条件的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六、创新举措


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可以概括为“三个新”:一是内涵新,文件对专精特新发展内涵做了新的阐释,首次提出培育“四个一百”冠军企业,培育100家左右专注“四基”领域、补强产业基础和产业链短板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培育100家左右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培育100家左右掌握独门绝技、占据独特市场地位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培育100家左右具有鲜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特征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为我省中小企业指明了发展方向;二是目标新,提出“345”的目标,即到2022年,培育省专精特新企业3000户、专精特新冠军企业400户,争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户,壮大具有持续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示范群体,成为引领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三是举措新,对专精特新冠军给予奖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直投、融资担保费补贴、“千家百亿”融资计划、鼓励引进发达国家工程师等政策均是首次提出。


七、保障措施


一方面,要加强统筹协调。由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强化整体部署、协同推进和督促指导,统筹利用现有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及有关产业政策资金,落实好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政策。另一方面,要强化舆论宣传。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大宣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力度,树立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创业创造先进典型,进一步强化专精特新发展导向,并在各类评选表彰活动中向专精特新企业倾斜,及时总结推进专精特新、破解发展难题、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形成有利于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