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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颍泉区加快推动企业上市挂牌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8 13:10:42 【字体:



泉政办〔2022〕20 号

区直有关单位:

《颍泉区加快推动企业上市挂牌专项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颍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


颍泉区加快推动企业上市挂牌专项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企业股改上市步伐,加大直接融资,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促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颍泉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及阜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把推动企业股改上市作为深化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和“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关键环节,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统一,通过加大引导和推动力度,促进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利用资本市场在更大范围实现资源优化整合,为推进现代化美好颍泉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资本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培育行动,通过5年努力,促进区域股权与债权融资均衡发展,企业融资结构不断优化,着力打造符合产业政策、主业突出、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颍泉上市板块。到2026年,力争全区上市公司新增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新增2家,省股权交易中心股份制挂牌企业新增5家,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累计达到80亿元。

(二)分年度计划。到2022年底,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省股权交易中心股份制挂牌企业1家;到2023年底,力争实现新增上市公司1家,新增省股权交易中心股份制挂牌企业1家;到2024年底,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省股权交易中心股份制挂牌企业1家;到2025年底,新增上市再审企业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新增省股权交易中心股份制挂牌企业2家;到2026年底,新增上市公司1家。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上市辅导培训。按照以区为主、协调联动的原则,推深做实全区企业资本市场业务培训专项行动。邀请知名专家和业界精英对企业进行基础培训,普及资本市场基础知识和资本运作基础性业务技能。依据企业需求,围绕管理、法律、财务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企业规范化水平。“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开展深度培训,组织企业走进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赴市内外优质上市公司参观学习,增强企业上市信心。对已进入上市审核流程的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冲刺培训,帮助企业对照审核标准,顺利实现首发上市。原则上培训每年不少于2场,每年度培训领导干部和企业相关负责人不少于80人次。(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加强后备资源库建设。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农业农村、文旅、园区等有关部门根据全面分类、精准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原则,深入挖掘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认真梳理研判、分类汇总,推荐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盈利水平较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入全区上市后备资源库,并利用券商走访优势,积极组织券商走访调研优秀企业,从中择优筛选组建全市重点上市后备资源库。上市后备资源库每年对入库企业数量进行一次增补和调减,重点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每半年对企业经营信息进行一次动态更新,对符合标准的企业要积极吸纳入库,对主动申请退出、不再具备上市挂牌基础条件或已成功上市挂牌的企业及时调整出库。年度全区上市后备资源库在库企业不少于20家,全区重点上市后备资源库在库企业不少于10家。其中区发改委负责上报基础库5家、重点库2家,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上报基础库6家、重点库3家、区科技局负责上报基础库4家、重点库2家,区商务局负责上报基础库3家、重点库2家,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上报基础库3家、重点库2家,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上报基础库3家、重点库1家,颍泉经开区负责上报基础库6家、重点库3家。(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颍泉经开区)

(三)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各地要根据企业规模、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分层分类推动股改,全区每年度依照上市挂牌标准实施规范股改的企业应不少于1家。对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到的土地房产确权、不规范税费缴纳、股权纠纷、证照补办和其他各种行政许可不衔接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改制上市前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与服务,协调企业妥善规范处理,帮助企业建立产权清晰、股权结构优化、公司治理完善、内控制度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减轻企业在改制重组中涉及契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等税费负担。鼓励企业积极引入政府性引导基金、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战略投资机构参与股份制改造,实现股权多元化,通过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企业挂牌上市步伐。(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税务局)

(四)实施精准分类指导。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进行分类指导,根据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同特点和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状况和发展战略需要,推动各类企业到对应的板块上市挂牌,形成合理的发展梯队。对初具上市条件的企业,指导企业搭建内部上市工作班子,为企业配备资本顾问,尽快启动上市工作计划;对已与中介机构正式签约并实质启动上市工作的企业,对照上市要求梳理问题清单,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对已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加强与安徽证监局和参与辅导中介机构的沟通对接,督促中介机构提高辅导工作质量,及时解决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抓紧制作申报材料,精心安排材料上报的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五)健全基金支持平台。进一步建立健全创业投资优惠政策体系,逐步扩大产业引导基金规模,积极培育本地创业创新投资市场主体,力争到2026年全区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15亿元,累计投资金额不低于10亿元。开展常态化的私募股权融资对接活动,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机构参与的方式,促进各基金公司、创投机构、证券投行、中介机构等与我区企业加强交流合作。搜集全国知名风投、创投、保荐以及相关中介机构的资料信息,并及时做好更新,促使企业与各机构之间信息共享,为各方开展业务合作提供便利。鼓励银行、保险、租赁等机构强化投行思维,联动券商、创投风投综合运用“股、债、投、贷、租、顾”等方式服务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完善企业股改、上市挂牌等支持政策,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加大激励和扶持力度。对在境内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区财政分阶段予以奖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视情况参照境内上市标准一次性给予奖励,上市过程中涉及到的特殊问题由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开辟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对在“新三板”挂牌企业分层予以奖励,鼓励企业股份制改造并在省股交中心挂牌,挂牌企业成功上市的,涉及进档升级的给予差额补助。建立企业推送机制,在上市重点后备资源库中的企业,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商务、税务等部门需重点扶持,推动各类政策和资源聚焦倾斜。(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税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的颍泉区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本市场服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资本市场建设政策研究、具体事务协调服务和过程监督。区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各明确1名资本市场服务专员参与办公室工作。各区直单位负责同志牵头协调企业上市和金融中介机构需求,积极为企业、金融机构站台服务。各有关部门按照“一网一门一次”要求,主动做好企业上市和金融中介机构服务,限时办结。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开辟企业上市“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特事特办,按规定限时为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办理行政审批或备案、行政许可手续和出具相关守法证明等,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及时通知企业,不能出具证明文件的应向企业书面说明情况。

(三)优化发展环境。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发展。对拟上市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的,相关部门要依企业申请对该处罚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予以认定,并出具书面证明文件。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上市挂牌中介机构就企业上市事项申请访谈的,有关部门要予以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