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快讯> 市级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2 11:11:22 【字体:


阜政秘〔2020〕2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和安徽省数字江淮建设部署,抢抓5G发展机遇,加快5G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产业快速发展,深化5G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应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0〕18号)等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基站规划引领。科学编制5G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5G基站站址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各地各部门制订国土空间、城乡建设、交通设施、产业园区等规划时,要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配建空间,并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帮助解决基站建设选址难、协调难的问题。(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移动阜阳分公司、电信阜阳分公司、联通阜阳分公司、铁塔阜阳分公司、安广网络阜阳分公司负责)

2.开放共享社会资源。加快公共设施资源开放共享,保障5G通信站址资源的有效供给。积极推动政府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宇、公共场馆、园区景区、学校、医院、公共绿地、杆塔、机场等公共设施向5G通信基础设施免费开放资源。推广应用集智慧照明、视频监控、交通管理、环境监测、5G通信等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智能杆。探索开放小区配电房、城市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泵站等配套设施,合理扩建增设5G机房。推进5G基站铁塔、室内分布系统等通信设施共建共享,促进信息基础设施资源社会化共享和集约化利用。(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阜阳供电公司、移动阜阳分公司、电信阜阳分公司、联通阜阳分公司、铁塔阜阳分公司、安广网络阜阳分公司负责)

3.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建立健全5G项目审批或备案流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周期。对5G通信基础设施等项目在规划用地、电力引入、管道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数据资源管理等部门要推动新建、改扩建小区及建筑物预留基站设施位置,将5G基站、机房、室分系统、管线等设施纳入项目建设内容,开展设计图审和施工验收等工作,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一个窗口”集中受理,与工程主体、水、电、气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阜阳供电公司负责)

4.降低基站运维成本。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推动5G基站用电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供电部门简化申请流程和报装资料,在用电申请、电力增容和直供电改造上为5G网络建设提供最大便利,加快具备条件的5G基站和机房等设施转供电改直供电。市场监管部门要严肃查处转供电环节高电价、捆绑收费行为。发展改革部门要将违规处罚情况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房管局、阜阳供电公司负责)

5.加强通信基础设施保护。落实《安徽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办法》。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通信基础设施迁移或损毁,应与电信设施所有人协商,签订补偿协议。对迁移的通信基站和机房等要根据实际需求情况提供替代站址并保证传输便利,遵循“先建后拆”的原则,确保5G网络通信服务不受影响。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信息基础设施及阻碍依法进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5G通信基础设施安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5G知识科普宣传活动,消除公众对基站辐射的误解,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5G发展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移动阜阳分公司、电信阜阳分公司、联通阜阳分公司、铁塔阜阳分公司、安广网络阜阳分公司负责)

二、强化对5G产业的支持

6.鼓励5G产品技术创新。支持企业加大对5G相关产品的研发力度;支持软件企业围绕云VR/AR、车联网、智能制造、智慧能源、无线医疗、无线家庭娱乐、联网无人机、社交网络、个人AI辅助、智慧城市等场景应用,开发5G应用软件、控制系统、服务平台软件、软硬一体终端产品。对以上领域获得省财政支持奖补的,给予1:1配套奖补,奖补资金由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对符合条件的5G相关产品,经省认定的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产品,按照购置价格的20%给予市内研制和市内购置单位奖补,奖补资金由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7.培育引进5G企业。支持半导体企业在我市布局砷化镓、氮化镓、碳化硅等5G基础应用化合物半导体材料及器件生产线,以上领域获得省财政支持奖补的,给予1:1配套奖补,奖补资金由市县财政共同承担。鼓励引进建设5G产业链,在土地、用房、研发启动经费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对实际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5G产业链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

8.支持5G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相关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5G创新中心、产业研究院、开放实验室和通信实验外场等基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搭建5G核心器件技术开发平台、中试验证平台、产品分析测试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基地和园区联合优势企业、科研院所、基础电信企业等,瞄准国内一流水平建设5G产品认证、应用测试、网络性能监测、产业监测分析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对上述领域获得省财政支持奖补的5G基地、平台,给予1:1配套奖补,奖补资金由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

9.支持5G产业链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发展核心设备器件、芯片、模组及终端,以及5G应用产品及解决方案,对5G相关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盈利企业,在省财政奖补基础上,分别给予配套奖补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奖补资金由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对上年营业收入5000万到1亿元且年增幅超过30%的5G骨干企业,在省财政奖补基础上,给予配套奖补50万元,奖补资金由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对上年营业收入300万元到5000万元且年增幅超过50%的5G中小微企业,在省财政奖补基础上,给予配套奖补20万元,奖补资金由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负责)

10.支持5G产业集聚发展。推动省级(含)以上产业园区加快实现5G信号高质量覆盖。鼓励有条件的产业园区、行业龙头企业建设5G产业园。对于5G产业规模1亿元以上、年增长30%以上的园区,给予奖补50万元,奖补资金由市县财政共同承担。鼓励有条件的产业园区或龙头企业建设5G类孵化培育平台。(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深化5G融合应用

11.促进“5G+工业互联网”应用。引导企业深化5G在工业视觉检测、工业AR(增强现实)/VR(虚拟现实)、无线自动化控制、云化机器人等场景的融合应用,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典型应用、优秀案例及解决方案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由市县财政共同承担;每年遴选一批市级“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由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对获批行业或区域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建设运营单位,见效运行后,按其设备及软件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补资金由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负责)

12.支持发展超高清视频产业。支持超高清视频显示器件、终端产品、内容供给、传输网络、应用推广项目,积极培育国家超高清视频应用示范项目,支持研发生产超高清视频创新产品,上述领域获得省财政奖补的,给予1:1配套奖补,奖补资金由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阜阳广播电视台、市财政局负责)

13.推广5G全域化应用。积极推动5G在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养老、智慧旅游、数字园区、智慧机场、智慧安防、智慧电网、智慧社区、智慧农业、智慧金融、智慧矿山、智慧物流、智慧工厂等典型场景的示范应用,鼓励挖掘新的5G应用场景。对于获得省“5G应用之星”的项目,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由市县财政共同承担。每年遴选一批市级“5G应用之星”项目,加以宣传推广。(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负责)

14.推进企业内网改造。鼓励企业运用5G等新兴技术实施内网改造,对于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的内网改造项目,按其设备及软件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补资金由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负责)

四、优化发展环境

15.统筹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市推进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及应用领导小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5G建设中的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问题。根据发展形势,修订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建立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联动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推进5G建设及应用有关工作落实。(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

16.强化人才支撑。建立阜阳市5G专家库,为我市5G建设、应用和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将5G人才纳入我市引才产业目录。5G产业高端人才及其雇用单位可按照相关政策享受住房、生活配套服务、居留便利、知识价值激励等方面待遇。对获得省5G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奖补的团队,给予1:1配套奖补,奖补资金由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负责)

17.强化财税金融支持。5G发展政策扶持资金市级承担部分纳入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各县(市、区)要作出相应资金安排,并在政策兑现时优先支持5G发展项目。积极发挥市级股权投资基金作用,鼓励各类创投基金投向5G创新创业项目和企业,引导各类资金向5G领域投资。(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阜阳市中心支行负责)

18.强化监督考核。将5G发展纳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并作为阜阳市工业经济发展目标考核和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通信发展指标内容。(各县市区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政府督查考核办负责)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规范政策享受申报程序,加强审核评估,强化部门会商,充分利用信息管理平台,避免多头重复享受政策。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

本政策措施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附件: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