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广德市、宿松县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意见》(发改产业 〔2019〕1762号)、《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产业 〔2021〕372 号),发挥试点单
位示范带动效应,推动我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以下简称"两业")相融相长、耦合共生,有力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两业融合发展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用 2 年的时间,聚焦制约两业融合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探索
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融合发展新路径,发挥多元化融合发展主体作用,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先行先试,为全省两业融合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争取到2023年底,试点企业创新引领能力、品牌影响力、企业效益明显提高,深度融合型的新业态新模式新平台加快涌现;试点区域推进两业融合发展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两业融合的市场准入、要素配置、市场监管、统计等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二、主要任务
根据国家推动两业融合和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重点在以下方面进行试点∶
1.探索完善推进两业融合发展的政策体系。强化用地保障,创新适应两业融合发展的灵活用地政策。加大金融支持,鼓励向两业融合企业和项目提供适应其生产和建设周期特点的金融产品服务。加强人力资源保障,改革完善适应复合型人才的管理评价制度。开展融合发展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研究。
2.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重点围绕推进智能工厂建设、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推广柔性化定制、发展共享生产平台、提升总集成总承包水平、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优化供应链管理、拓展服务衍生制造、发展工业文化旅游等,加快业态模式创新,释放融合发展潜力,实现制造业、服务业转型升级。
3.探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新路径。鼓励两化双向深度融合,推动形成重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原材料、消费品、装备、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制造行业,根据行业特点和发展需求,推进服务环节补短板、拓空间、提品质、增效益。互联网、物流、研发设计、金融等现代服务业,依托技术和专业化优势,衍生和服务制造业,推进制造业服务化。
4.发挥多元化融合主体作用。重点围绕产业链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平台型企业等各类融合主体,发挥优势,加强创新,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对资源要素、市场的有效整合,带动产业链上企业、行业内企业、平台参与企业共同提升,形成融合发展生态圈。三、试点单位及条件试点单位。包括试点区域和试点企业两大类。试点区域包括城市辖区(县级行政单位)和园区(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开发区),试点企业包括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平台型企业,可以是制造业企业也可以是服务业企业。
申报条件。拟申请试点的区域应符合∶ 先进制造业主导产业突出,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成效明显,制造业增加值占比达 30%以上,园区年营业收入超过 50 亿元,两业融合发展基础好,具有典型示范效应。拟申请试点的企业应符合∶ 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服务业企业营收不少于 2 亿元),或在细分行业市场占有率全国前 10 名的企业等;企业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营销、营运维护、培育、售后等服务中间投入占比在 20%以上。
四、组织实施
1.试点方案编制。试点实施期为 2 年。试点单位根据本通知中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结合实际明确自身试点任务,编制试点方案,并经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审核确认。试点单位选择的试点任务应具有全国或区域、行业领先的相关做法,并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及影响力大等优势和特点。试点方案要定位合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是可落地、可实施、可检查的行动方案。试点方案要简洁明了,主要内容包括∶试点单位概况,融合发展基础和条件;试点总体考虑,试点目标;试点重点任务,拟进行的改革探索,责任单位,时间进度等;试点保障措施等。
2.报送试点申请。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要因地制宜依托具有地方特色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在申报遴选中兼顾区域产业布局及特色。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分别组织推荐拟申请试点的区域原则不超过2个、企业不超过4个,于5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请示文件、试点方案)一式三份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 509号,窗口电话∶ 0551-62999756 )。
联系人∶沈秋婉、王志锋,联系电话∶ 62601474、62602761
附件∶《XXX 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方案》
编制提纲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附件
《XXX 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方案》编制提纲
试点方案要简洁明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申请试点单位概况
(一)申请试点单位基本情况。试点市辖区(县、市)概述行政区划、历史沿革、地理位置、自然资源条件、社会总体状况等。试点园区概述成立时间、所在位置、管理机构、相应级别、范围规模、企业构成等。试点企业概述所在地点、企业性质、成立时间、发展历程、涉及领域、所处行业地位等。
(二)2019-2020年主要经济运行状况。试点市辖区(县、市)说明经济运行情况,包括 GDP、公共财政收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等。试点园区说明园区经营发展情况,包括园区营收、上缴利税、招商引资情况等。试点企业说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上缴税收、资产负债情况等。
(三)2019-2020年产业发展状况。试点市辖区(县、市)说明三次产业增加值及占比、主导产业构成、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基本情况等。试点园区说明主导产业构成、产值及利税,重点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生产性服务业和公共服务平台投入和产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