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政策解读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若干政策和举措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建房〔2022〕50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市房屋管理局对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相关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政策解读如下。
1.房屋租金减免的对象有哪些?
减免租金的对象包括:承租产权为各级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及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所有的经营性用房,以及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含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转租、分租的免收房屋租金须落实到最终承租人。
2.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的界定方式是什么?
服务业行业分类标准,可参考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小微企业应依据《民法典》、《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等确定。
3.房屋租金减免的标准是什么?
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者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2022年3个月(2月、3月、4月)房屋租金。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再免收 3 个月房屋租金,全年合计6个月(第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度减免等方式足额减免6个月租金)。
4.房屋租金减免的方式有哪些?
可通过从未缴房租内抵扣、退还已缴租金、续签合同等方式减免,具体事宜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5.房屋租金减免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文件规定,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租金减免、税收减免、贷款优惠等政策措施,以及配套的操作方案。具体免租流程由各地根据文件及实际情况确定,请直接与所承租房屋的产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
6.承租个人或集体房屋能否享受减免政策?
个人及社区集体所有的房屋不在上述免租房产范围内。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
7.如何咨询租金减免政策?
文件规定,住房城乡建设(房管)、发展改革、财政、人民银行、国资、税务、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各司其责,做好本行业领域相关工作。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牵头负责本地区租金减免相关情况统计汇总工作,做好非国有房屋及所管理的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情况统计工作。各地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本地区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的房屋租金减免情况统计工作。各地国资部门负责做好所监管国有企业的房屋租金减免情况统计工作。各地税务部门负责做好本地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情况统计工作。各地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负责做好贷款支持政策落实情况数据收集工作。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主体信息共享,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统计工作。如有疑问,可与对应部门进行联系。
8.哪里可以查看相关文件?
可通过省政府网、住建部、省住建厅、市房屋管理局以及相关部门信息公开栏目查看原文。
(来源: 市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