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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安徽省科技特派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9 14:11:13 【字体: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两强一增”行动计划,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按照《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要求,依据《2022年省科技特派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类项目评审立项方案》立项程序,省科技厅聚焦机械强农高质量发展亟需的技术攻关需求,组织专家对前期各市推荐申报的项目技术需求进行评审,择优形成2022年度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揭榜挂帅”榜单,现将榜单任务及揭榜的相关要求予以发布。

一、申报说明

揭榜方为科技特派员所在单位、科技特派团组建单位,以及科技特派员(团)服务的法人实体。鼓励产学研合作、组团揭榜攻关。

发榜方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发榜方和揭榜方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对信用存在问题的,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列入“信用中国”“信用安徽”等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二、申报流程

1、选择榜单。请揭榜方与省农社中心或省科技厅农村处联系(联系方式见后),与发榜方对接。发榜方结合自身需求,选择拟合作的揭榜方,并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按有关规定签订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

2、网上申报。发榜方确定好意向合作单位后,及时登陆安徽省科技厅“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上传科技特派员(团)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等附件材料。系统开放起始时间:2022年11月8日8:00,关闭时间:2022年11月20日17:30。

3、审核推荐。各市科技局于2022年11月21日17:30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11月23日下班前将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安徽省行政服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不予受理。

4、评审立项。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揭榜方解决方案进行评审,从揭榜方研究能力、解决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先进性、实施机制等方面,择优遴选解决方案提出立项建议。

三、申报材料

发榜方在线填报以下材料:

1、填报《安徽省科技特派员专项项目申报书》(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

2、科技成果材料:实行代表作制度(只列出与榜单任务相关的科技成果)。揭榜方近3年获得的重要奖项、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取得的专利和著作权、发表的重要论文及其他重要业绩(成果)等情况,每个类别提供材料均不超过5项。

3、揭榜方与发榜方签订的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

四、支持方式

1、择优遴选揭榜项目。对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由省财政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发榜方100万元/项配套支持。

2、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由所在市县先行投入支持,并作为申报省财政配套支持的条件之一。省财政支持资金、市县先行投入资金、发榜方自筹资金比例和使用管理等,按照《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安徽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3、省财政资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资金总额。

4、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首次资金拨付证明作为省财政支持资金拨付的凭证之一,项目立项启动后,省财政拨付首笔支持资金(不超过发榜方向揭榜方拨付首笔资金),剩余省财政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到位。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下达立项通知之日起算。

五、申报推荐要求

1、归口管理单位应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列入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期的责任主体不得推荐。

2、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待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打印纸质材料由各市科技局统一在公示后一周内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3、对接揭榜联系方式:0551-62685273(省农社中心)、62678648(省科技厅农村处);

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0551-62999803;

省科技网络中心技术支持:0551-62654951。 


附件:榜单任务.docx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