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各隶属海关,有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科技〔2018〕46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第31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税务和海关等部门联合初审推荐、初评、专家评审、综合评定、公示等程序,现认定国仪量子(合肥)技术有限公司等203家企业技术中心为2022年(第31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见附件1),同意合肥欣奕华智能机器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技术中心(见附件2)更名,现予以公布。
各地要加强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指导和服务,持续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新认定省企业技术中心要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平台重要支撑作用,加大创新投入,不断提高企业研发水平,努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 2022年(第31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2. 2022年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更名情况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 徽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安 徽 省 财 政 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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