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的通知》(皖科基地秘〔2022〕304号)要求,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已完成对2019、2020年认定的共25家省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公示期间,如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结果持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向省科技厅书面反映。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安徽路1号,邮编:230091。联系电话:创新基地建设处,0551-62616083;政策法规和监督处,0551-62676061;机关纪委:0551-62659375。
安徽省科技厅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