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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批通过用人单位名单公示(第四批)
发布时间:2022-12-20 16:12:54 【字体:


根据《关于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12号)、《关于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提示函》规定,大型企业、劳务派遣企业、以及符合条件但未被纳入“免报直发”范围的用人单位,或因基本信息不全且经联系、公告等方式仍未完善信息导致“免报直发”资金拨付不成功的单位,可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申报。

通过对用人单位上年度裁员率、失信情况等数据比对,现将市直三区网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批通过的6户用人单位向社会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裁员率符合标准且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的用人单位纳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范围,劳务派遣企业需提供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分配协议方可发放补贴资金。

对公示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向阜阳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咨询反映,联系电话:0558-2291691。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