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普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的就业能力,切实做好2023年就业见习工作,满足用工单位的用人需求,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精神,现面向全区企业征集就业见习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单位认定
全区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其它组织均可申报设立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二)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
(三)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各类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四)能够按时为见习毕业生发放见习补贴(见习单位每月应发放见习人员不低于2000元的见习补贴,区财政从就业补助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补贴给就业见习单位)并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二、就业见习单位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
2023年1月开始(全年均可申报)。
申报材料:
1、颍泉区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
2、颍泉区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附件2);
3、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行许可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就业见习工作承诺书、单位简介。
申报地点:颍泉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颍泉区政府政务中心十楼)
联系电话:0558-2265595 联系人:王靓远
三、就业见习补贴申请
就业见习单位在开展就业见习工作后,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补贴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颍泉区就业见习申请表(附件3);
2、颍泉区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4);
3、就业见习人员身份证、就业创业登记证等复印件;
4、颍泉区就业见习证明(附件5);
5、颍泉区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6);
6、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
7、见习人员生活补贴打卡发放证明;
8、见习单位申请见习经费报告及花名册、
颍泉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见习单位的见习补贴申请进行初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见习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银行账户
四、就业见习岗位公示
颍泉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分批在颍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见习岗位,并适时组织就业见习岗位推介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对接活动。
附件:见习岗位申报材料(附件1-6)
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