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为民理财,服务安徽发展”《财政政策早知道》栏目为大家解读了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有什么财政补助政策,一起来收看吧~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有什么财政补助政策
1.补助对象
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补助标准
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补贴标准由地方制定。
3.补助程序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根据各地申报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数量、资金需求以及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确定的全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资金拨付到县,各地符合条件的主体,按照先储备后立项,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对照农业农村部和我省参考技术方案要求,自主开展建设,设施建设完成后,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严格开展现场验收,有条件的县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并公示后向建设主体发放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