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从市城乡建设局获悉,2022年度阜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开评,符合条件的企业请及时申报。
为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全面提升建筑业企业综合竞争力,我市于2021年年初出台《关于印发阜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评选办法的通知(试行)》,通知明确,阜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龙头企业评选年度完成建筑业总产值必须达到7亿元及以上;骨干企业评选年度完成建筑业总产值必须达到4亿元及以上;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遵守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企业发展速度快,各项经济指标业内领先;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良好;企业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在市场发展、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社会信誉良好。2021年度,我市建筑业龙头企业评选出9家,骨干企业评选出8家。
3月20日前,企业可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建筑业监督管理处。采取欺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参加阜阳市建筑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评选的,一经查实,停止其参与评选或取消其荣誉称号,全市通报并计入阜阳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结果,同时取消该企业下两年度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