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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开出未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首张罚单
发布时间:2023-04-03 14:04:45 【字体:


3月30日,颍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对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4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出罚单。

2022年11月1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以来,颍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一突二实三示范”,即一是突出宣传引导,通过专题培训传达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深刻意义;二是实地走访企业,结合企业实际,指导企业组建食品安全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三级组织架构,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机制;三是打造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纵向推进《规定》“落地生根”。

3月中旬以来,颍泉区市场监管管理局在前期培训宣传基础上,对全区食品大中型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专项监督检查,着重检查企业是否明确管理人员组织架构、是否建立风险隐患防控清单、是否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管理制度。对未落实主体责任的4家食品生产企业下达责令整改和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企业限期内: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结合企业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下一步,颍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牢牢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