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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双链融合专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7 14:04:53 【字体:



各县市区科技局,阜阳经开区经济科技发展局、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科技人员更好地服务企业创新主体,培育打造我市双链融合专员队伍,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双链融合专员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皖科智秘〔2022〕384号),组织开展双链融合专员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双链融合专员主要是帮助县域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各类园区和骨干企业开展以下工作:

(一)凝练技术需求。深入企业现场和项目一线,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根据企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凝练技术需求。

(二)组织供需对接。根据企业技术需求,帮助对接高校院所、技术转移中心等,推进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

双链融合专员以两年为一个派驻周期,原则上每年服务县域企业时间不少于1个月。支持双链融合专员到园区或企业兼任技术顾问、科技副总等职务。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强烈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

(二)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可以评估企业技术情况,帮助梳理技术需求。

(三)具有一定的沟通经验,愿意到县域开展科技服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保守服务企业的企业秘密。

(四)已进行备案的科技专员或正在县域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科技人员可纳入双链融合专员人选,原则上与科技特派员不重复。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择优推荐6名左右(不少于4名)双链融合专员。

(二)双链融合专员选派单位包括市内外高校院所、技术转移中心、龙头企业和规上企业、相关协会和学会等单位。

(三)推荐工作遵循单位支持、个人自愿原则。

(四)各县市区应及时将双链融合专员与意向服务单位进行匹配,组织双链融合专员与服务单位或县级科技部门签订相关协议。

四、相关保障

1.县(市、区)、园区、企业应为双链融合专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应做好衔接和相关服务工作。

2.服务单位可根据《安徽省企业和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双向兼职取酬管理暂行办法》给予双链融合专员相应激励。

3.鼓励双链融合专员在本单位同意情况下,推进本单位职务科技成果等进行转化,并按规定获取收益分配。

4.支持双链融合专员申报技术经纪专业职称,并将促进供需对接或成果转化绩效作为职称评审或破格的重要条件。

5.对于服务成效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各级科技人才计划。

五、报送方式

请各县市区科技部门2023年4月28日前将双链融合专员信息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见附件1)、双链融合专员信息表(申报人签字,见附件2)、签订后的双链融合专员服务协议书(协议参考模板见附件3)报送至市科技局外专科,扫描件及电子版同步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郑瑞、徐文娟,联系电话:2296869,电子邮箱:skjj@fy.gov.cn

 

附件 : 1.双链融合专员信息汇总表

2.双链融合专员信息表

3.双链融合专员服务协议书(参考模板)

4.关于印发《安徽省双链融合专员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皖科智秘〔2022〕384号)

 

                      阜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