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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非煤矿山行业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1 08:04:28 【字体:

关于做好非煤矿山行业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省有关部门、有关科研院所、有关企业:

  为更好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在全省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我厅拟建立“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非煤矿山行业专家库”,现就建库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熟悉国家和我省非煤矿山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业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或曾经从事矿山行业工作,具有相关专业领域副高级(副教授级)及以上职称;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二、专业领域范围
  入库专家的专业领域范围包括:采矿、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机电、选矿(矿物加工)、尾矿工程、测量、通风、信息化、安全工程、总图运输、技术经济等相关专业的人员。

  三、推荐方式和程序
  1. 推荐。可单位推荐,也可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向所在单位申报,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推荐人选,填写《推荐入库非煤矿山行业专家信息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信息表》),统一报送。个人自荐的,申报人填报《信息表》,并提交身份证、离或退休证、专业资格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供审核。
  2. 入库。我厅对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厅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入库,并在我厅网站予以公告。

  四、工作要求
  1. 起止时间。推荐工作自发文之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
  2. 诚信承诺。单位推荐的,应在《信息表》每页“签章”处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自荐的,应在《信息表》“签章”处签名,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承诺并负责。
  3. 资料报送。《信息表》原件邮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个人自荐的,还需将有关证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4. 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联系人(收件人):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寇继业;联系电话及邮箱:0551-62878829,kou@ahjxw.gov.cn。

  附件:推荐入库非煤矿山行业专家信息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