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1年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2021〕229号)要求,请各地认真组织本地铅蓄电池企业申报工作。自愿提出公告申请的企业要如实填写《铅蓄电池企业规范审核申请书》。申报企业所在地经信部门对照《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本)》,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并出具审核意见,于6月4日前将初审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我厅消费品工业处。
联系人:张冬薇,
联系电话:0551-62871723,
邮箱:zhangdongwei@ahjxw.gov.cn。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26日
相关附件:
1、工消费函229号-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铅蓄电池企业规范审核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