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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4 11:07:54 【字体:


皖经信科技〔2014〕130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安徽省创新驱动战略部署,进一步促进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主导、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工作力度,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要求,决定于2014年开始开展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将《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2014年6月6日

 


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积极创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是指我省境内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显著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
  第三条 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统筹规划,有序推进。
  第四条 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负责全省示范企业认定的相关管理工作,根据自己的职能支持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形成共同推进企业技术创新的协调互动工作机制。
  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同级财政主管部门联合负责本区域示范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申报条件和标准
  第五条 申报示范企业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具有安徽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且持续经营时间不少于3年(以每年申报通知下发时间计算);
  (二)企业具有市级以上(含市级)认定技术中心;
  (三)企业近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4)环保安全事件;(5)重大安全责任事故;(6)其他违法行为。
  第六条 示范企业认定基本标准
  (一)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和行业领先地位。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地方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二)具有持续研发投入和创新能力。新产品、新技术(工艺)开发能力强,企业每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3%以上,有健全的研发机构并与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具有行业示范引领作用和自主品牌。对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已形成企业自有品牌,并在市场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近3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利润率逐年增加,新产品产值率保持在30%以上。现金流量充足。建立了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七条 企业向其所在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同级财政主管部门联合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要求,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将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行文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和省财政厅。
  央企、省属企业根据属地管辖原则,由所在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同级财政主管部门联合推荐上报。
  第八条 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
  1.《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请报告》、《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见附件);
  2.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
  3. 工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B107-1)、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B107-2);
  4.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或受理(公示)证明、省级以上(含省级)新产品鉴定证书、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科技进步奖、技术创新成果应用证明、其他技术创新及品牌类认定证明;
  5. 本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中的有关数据以各级统计机构、职能部门公开数据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为准。
  (三)上述申报材料要求提供原件1式3份及电子版。
  第九条 评审与公布结果
  (一)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有关专家按照《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 )对企业申报材料组织审查、评审,并对评审结果等进行综合审查,必要时组织实地考核,提出审核意见,初步拟定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二)将入围企业征询环保、安全、税务、工商、质监、食药、海关等部门意见,并在省经信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发文予以公布、授牌和颁发证书。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条 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及评价情况将在省经信委门户网站公布。
  第十一条 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企业技术创新发展情况,通过其所在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上报省经信委。
  省属企业通过其所在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省经信委。
  第十二条 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对国家和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在安排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等专项资金时予以优先支持。
  第十三条 有关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对认定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定相关奖励等政策。
  第十四条 申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原则上从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产生。
  第十五条 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每年集中认定和授牌一次,实行动态管理。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联合组织认定和管理,每三年组织一次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合格的予以确认,不合格的撤销称号、发布公告并摘牌。
  第十六条 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由所在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有关情况报省经信委,同时抄报省财政厅。
  第十七条 已经认定的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除撤销称号、摘牌外,暂停其所在市(直管县)下一年度的申报工作。
  第五章 附  
  第十八条 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比照本办法,组织开展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编写提纲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


附件1

 

《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

编写提纲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经营管理情况。

(二)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企业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

二、企业技术创新基本情况

(一)技术创新工作发展规划及中长期目标(涉及企业秘密可作技术处理)

(二)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包括:成立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保障研发经费、建立激励机制、创新工作环境、开展产学研合作等。

(三)开展技术创新及试验的基础条件。

(四)技术创新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学研合作、企业间技术合作等。

(五)研发人员情况,技术创新带头人及创新团队情况,创新人才培养情况等。

(六)在技术创新方面采取的独特措施、近三年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及产生的效益(包括关键核心技术、产品研发情况、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等创新情况)。 

(七)技术创新信息化建设情况。

三、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财政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


附件2

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权重

(分)

三级指标

权重

(分)

单位

基本

要求

 

40分)

创新投入

10

企业研发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

10

%

3

专利情况

15

与核心技术、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专利个数,其中有效发明专利个数

15

0

产学研建设

10

与高校、科研院所实质性合作项目

10

0

人才队伍建设

5

高级职称以上研发人员在企业连续工作时间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占职工人数的比重

3

2

%

2

2

30分)

新产品

10

新产品产值占全部产值比重

新产品获得省级及以上品牌、质量、商标等相关认证和荣誉情况

5

5

%

30

0

项目实施

10

当年完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

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项目数占全部项目数的比重

5

5

1

10

创新成果产出

10

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

创新成果在行业内推广应用,并合作实施项目数

创新成果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

3

3

4

1

1

1

30分)

企业运行情况

10

企业销售实施连续两年增长

产品利润当年实现增长

年末现金净流量与可供分配利润的差额

5

3

2

%

%

万元

10

0

0

新产品销售

10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

新产品销售利润占产品销售利润的比重

5

5

%

%

20

≥25

品牌建设

10

自主品牌产品在国内、省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

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

5

5

%

万美元

20

0

 


附件3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企业类型

1.国有    2.合资    3.民营    4.其他

从业人数

大学本科以上人数

中级职称以上人数

上年度经济效益

资产总额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销售收入

万元,比上年增长 %

新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

上缴税金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比上年增长 %,是否三年连续盈利

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

%

出口创汇总额

万美元

最近3年企业研发投入资金

万元

其中:上年企业研发投入资金

万元

申请专利数

其中: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是否设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1.省级  2.国家级

有关认定部门


银行信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