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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1 13:07:21 【字体:


各市经信局,有关单位:
  为落实《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企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加快工业绿色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18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围绕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电子等行业和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节能诊断需求,重点在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和“小巨人”等中小企业及数据中心中,组织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围绕企业生产工艺流程、重点用能设备和公辅设施、余热余压等余能利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用能结构优化调整及能量系统优化等方面,查找短板弱项,提出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节能改造措施建议,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工业企业节能降碳提出可复制易推广的解决方案。
  二、工作程序
  (一)有意参与我省2023年公益性节能诊断工作的诊断服务机构,填写《安徽省2023年度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1),并附机构简介、营业执照、资质和能力证明材料等必要的材料(提供电子扫描件,去年已在我省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的服务机构、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填写基本情况表即可),7月24日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各市经信局做好本地区2023年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工作,在以往节能诊断服务工作基础上,做好与意向诊断服务机构沟通,并组织有节能诊断需求的企业和服务机构对接达成初步服务意向,汇总填写本地区《2023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附件2,节能诊断服务机构未明确的,我厅将视情况统筹确定),7月27日前上报我厅,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各市2023年公益性节能诊断任务全面完成后,应从诊断数量、完成质量、数据分析、企业反馈等方面对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进行全面梳理总结,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告 (见附件3)报送我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经信局要加强对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宣传,遵循企业自愿原则,引导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以及绿色工厂重点培育企业参加。参与诊断企业原则上年综合能源消费不低于1000吨标煤(当量值),去年已参加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不重复安排。
  (二)各市经信局要积极做好对接沟通,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协调,落实公益性节能诊断各项任务。要强化跟踪问效,会同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对2021、2022年接受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开展跟踪服务,摸清节能改造措施建议实施及进展情况等,评价节能改造效果,持续提升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质量和效率。公益性节能诊断不得就诊断服务向企业收费,各市要加强对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的监督,有关情况及时向我厅报告。
  (三)我厅支持参加节能诊断并按照诊断建议完成改造的企业参评安徽省绿色工厂。鼓励承担任务的服务机构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诊断任务招标,符合条件的争取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清单。
  联系人:朱小奕;电话:0551-62871859;邮箱:zhuxiaoyi@ahjxw.gov.cn。

  附件:1.安徽省2023年度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表
  2.2023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
  3.2023年度节能诊断工作总结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19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