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施方案及支持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23〕2号)要求,为监测重点行业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情况,确保数字化改造全覆盖目标顺利实现,现就组织开展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全省重点行业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二、测评指标和评价规则
(一)测评指标。企业根据《安徽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测评指标体系》(见附件1)进行测评,主要包括数字化基础、数字化应用、数字化发展、数字化成效4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28个三级指标。
(二)评价规则。测评指标体系满分100分,根据得分和关键指标将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分为启用级、融合级、集成级、链接级、领航级五个等级,其中企业达到融合级则视同实现了数字化改造。
三、测评程序
企业根据《安徽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测评系统用户手册》(见附件2),按季度在安徽省综合工业互联网服务(羚羊)平台上进行免费自测,系统依据企业测评情况,分析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水平层级和在区域、行业的位次。
四、有关事项
(一)数字化转型测评结果是各市数字化改造完成情况的数据来源。请各市经信局高度重视,加强调度,积极组织本地所有规上制造业企业按季度开展自测,于7月20日前完成首次测评,以后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次测评。
(二)系统第一次测评为数据积累阶段,只出具测评分数,不评价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从2023年10月第二次测评起出具测评分数、等级和位次等信息。
(三)我厅将对各市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测评情况和数字化改造完成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按年度进行考核。业务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技改处,梁敬永;电话:0551-62871770。技术联系人:羚羊平台,宋振,18919630284;羚羊客服,18067953683。
附件:
1.安徽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测评指标体系
2.安徽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测评系统用户手册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14日
附件2:安徽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测评系统用户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