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符合条件的企业。
二、一次性扩岗补助享受条件是什么?
答:企业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
三、一次性扩岗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答:每招用1人按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四、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到什么时候?
答: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五、如何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答:采取“免申即享”与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的方式,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一)“免申即享”: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利用大数据比对,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公共服务系统、手机短信、书面等方式向企业发送是否接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确认信息,经企业确认后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自行申请:企业可在8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power/service_dw)“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可直接点击网址登录)模块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也可以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的服务窗口自行申请。
六、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如何发放?
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批次公示5个工作日后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30日内将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七、其他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1.企业招用一名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2.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3.定期开展全国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情况数据比对、核查,核实后,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追回所发放的一次性扩岗补助,按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解读机关: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咨询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联系人:罗海娣
联系方式:0551-62663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