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快讯> 省级
关于做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9 11:05:07 【字体:


有关市科技局:

根据科技部农村司《关于下达2021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函》(国科农函〔2021〕25号)和省科技厅等10部门印发的《安徽省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5年)》(皖科农〔2020〕32号)等文件,为切实做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等工作,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工作

(一)选认工作。请市科技局指导县(市、区)(以下简称县)级科技部门,于2021年7月底前,完成2020年度考核及经费拨付工作,县级科技部门将考评材料和经费拨付凭证报市科技局备案,由市科技局汇总后报省科技厅备案,同时上报考核不合格人员名单。

(二)培养工作。请市科技局加强与安徽农业大学对接,做好受培人员培训跟踪及结业证书发放等工作。

二、2021年度工作

按照科技部要求,2021年度“三区”人才选认工作重点考虑已脱贫县。据此,我省31个脱贫县及叶集区,每个县选认“三区”人才(即省级科技特派员)15人培养本地科技人才2人。国拨经费和省级配套经费,由省财政直接转移到县级财政。

(一)选认工作。

1.选认条件:脱贫县以外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的科技人员,自愿到受援县工作,每年保证在基层一定的服务时间;以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农村生态环保、农村信息化等为主,兼顾金融、电商等其它专业领域。

2.服务区域:向尚无科技特派员服务的行政村选认,每位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2-3个村,同时鼓励与所在乡镇开展结对服务。

3.主要任务:开展适用技术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和村集体经济;帮助制订产业发展规划并协助实施等。

(二)培养工作。

受培人员:优先推荐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和返乡创业人员,按要求进行培养。

(三)相关事项。

1.请市科技局2021年6月15日前,将《“三区”科技人才选认对象情况汇总表》、《“三区”科技人才受培对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至农村处,经审核后再寄送纸质材料。

请市科技局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选认、培养协议签订工作。其中,选认协议由县科技局向市科技局备案;未委托安徽农业大学培养的,由市科技局将培养协议向农村处备案。

2.市县科技部门应合理设定本级科技特派员选认条件,可从各级科技人员(含退休)和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中选认。力争2021年底前,在31个脱贫县及叶集区,实现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行政村全覆盖。

3.请市科技局加强对县级科技部门工作监督和指导,省科技厅将开展调研和检查,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肖世勋、周广亮

电  话:0551-62658791

邮  箱:2858814388@qq.com

附件:1.“三区”科技人才选认工作表格.docx

2.“三区”科技人才培训工作表格.docx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