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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批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及第十三批后备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9 11:05:38 【字体: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体系,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6〕4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第八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第十三批后备人选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省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皖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其中,带头人一般须从后备人选中选拔产生。

    二、选拔条件

    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基本条件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发挥学术和技术领军示范作用;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设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除外)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在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或技能岗位工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科技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或已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获得1项以上国家科学技术三等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及 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或获得2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二、三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

(二)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承担国家社科、艺术基金重点项目,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或2项以上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二、三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或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授予的最高奖且为主要完成人。

(三)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成果转化、推广应用项目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1项以上国家科学技术三等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或获得2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二、三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

(四)在教育教学、临床医疗、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训练等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在国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誉,具有较强理论研究能力,并获得省部级以上重要奖励或称号。

(五)长期在生产操作一线工作,具有精湛的技术技能,拥有国家发明专利并转化应用,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创新成果奖项且为主要完成人;或获得国际技能大赛优胜名次、 全国技能大赛前三名;或主持编写行业技术标准、企业先进操作工法、岗位疑难问题诊排等规程资料,并广泛应用于生产经营和职工培训;或承担国家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任务,年均培养高级工、技师100人次以上,被所在企业认定为首席技师的高技能人才。

    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的基本条件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并在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或技能岗位工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创新性科技成果处于省内领先水平。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或2项以上市(厅)级科学技术一、二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

(二)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承担国家社科、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科研成果处于省内领先水平。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或2项以上市(厅)级社会科学成果一、二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

(三)在承担省、市重点工程、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等项目中,获得发明专利,并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1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或2项以上市(厅)级科学技术一、二等奖及相当层次奖励项目且为主要完成人。

(四)在教育教学、临床医疗、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训练等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后备培养潜力,曾获得省部级以上重要奖励或称号。

(五)在企业、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在技术革新、技艺传承方面业绩突出,领衔承担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任务,年均主持完成技改项目不少于5个、组织培训中级以上技术工人300人次以上;或参加国际、全国技能大赛获得优胜名次;或开展技艺传承工作,近两年所带徒弟在国家(行业)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五名、在省级(行业)竞赛中获得前两名的高技能人才。

    二、选拔数量

    第八批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第十三批后备人选的选拔数量各120名。

    三、选拔程序

(一)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向省直主管部门或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人选。非公有制单位和中央驻皖单位按属地原则从所在市或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由省直主管部门或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评选实行初评和终评两轮评审,初评由各学科评议组组织实施后,按指标推荐数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终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汇总各学科评议组的评议结果,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终评通过的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公布。

    四、申报程序

    从2021年起,安徽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申报、审核和评审全程网络化。相关单位和申报人员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在线办事”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hrss.ah.gov.cn/ggfwwt/)点击“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具体见操作指南)。

(一)个人登录:个人用户登录支持政务网账号密码登录和支付宝扫码授权登录,没有政务网账号的专业技术人员请按照政务网提示完成注册与登录。申报人员第一次进入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需要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提交注册申请至所在单位。如无所在单位,须申报人提醒单位到安徽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

(二)个人申报:请按照相关模块认真填写并上传附件。

(三)单位审查:按照管理权限,申报人所在单位相关部门须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料材认真审核把关,同时将申报表打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传至附件。

(四)主管部门(或市级人社部门)审核:省直主管部门或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须对申报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料材认真审核把关,同时将推荐函(PDF版)和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从安徽省政务服务网(www.ahzwfw.gov.cn)“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评审”办理事项报送(推荐函具体模板请参照系统内模版报送)。

    五、有关要求

(一)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应突出业绩能力、成果应用和转化等,以近5年的工作实绩、成果应用和转化的成效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二)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驻皖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对长期在科研、生产一线从事技术工作的人才及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的创新人才和急需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拔推荐。

(三)个人网上申报时间截至6月17日,请申报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准确上传相关材料,逾期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不再受理。各相关单位应按照管理权限严格审核把关。

(四)省直主管部门或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从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报送材料请于6月24日前完成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孟剑光、张雅

    联系电话:0551-62653375、62999779

    电子邮箱:845938887@qq.com

 


 附件1-2.doc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