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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数字阜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阜阳市政务信息化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3-08-19 11:08:28 【字体:


近日,市“数字阜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阜阳市政务信息化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为专家库入库专家“立规矩”。

为进一步完善阜阳市政务信息化专家库建设,规范政务信息化专家管理,发挥专家在政务信息化项目咨询、评审、验收、绩效评估等环节中的作用,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我市制定本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入选专家库的专家,需要具备的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专业工作经历5年以上;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以独立身份参加项目咨询、评审、验收、绩效评估等工作,并依法接受相关监督和管理等。

市数据资源局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征集专家;申请入库的专家填写《阜阳市政务信息化专家申请表》,由专家所在单位对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市数据资源局;通过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专家正式纳入专家库。此外,我市还将探索与省数据资源局、其他地市数据资源部门建立专家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专家互通互用等。

要求在库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进行咨询、评审、验收、绩效评估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时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获得相关工作文件和资料;客观、公正、独立对项目提出明确意见,署名并承担相应责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接受或索取项目有关单位、个人的馈赠、宴请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打人情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