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单位申报、地市和有关单位初评推荐、省级专家评审,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第十四届全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或厅机关纪委联系,并以书面形式反映。
联系电话:职业能力建设处,0551-62633998
厅机关纪委,0551-62663125
通信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333号,邮编:230061
附件:第十四届全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评审结果公示名单.docx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