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实验室管理办法》《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皖科基地〔2019〕26号)、《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评估规则(试行)》(皖室中办〔2021〕1号)、《省级财政稳定支持经费与研发平台科技成果转化绩效挂钩暂行办法》(皖财教〔2023〕56号)等要求,省科技厅会同高新中心对2018年组建并运行达5年的首批10家省实验室,2020年组建并运行达3年的4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开展定期评估。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诚信审查等程序,并经省科技厅2023年第14次厅务会议审议,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6日-9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向安徽省科学技术厅书面反映。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安徽路1号(邮政编码230091)
联系电话:0551-62663189,0551-6537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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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