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和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省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申报工作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部门要组织符合条件的安全应急产业聚集区积极申报创建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并指导申报单位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通过国家安全应急产业大数据平台(http://safetybigdata.com.cn)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并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部门提出推荐申请,向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条件不成熟的地区可暂不申报。
二、严格进行审核推荐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为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联合出具推荐意见,将推荐函分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同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4份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受理截止日期为9月13日。
三、加强后续跟踪管理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科技部门对国家三部委评估命名的示范基地(含创建)加强服务管理,积极支持安全应急产业集聚发展,持续推动安全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同时,要督促指导示范基地(含创建)按照《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工作,认真完成示范基地(含创建)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唐旭,联系电话:0551-62871707,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06号。
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和评估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9月6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安全应急产业范 基地申报和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2.关于印发《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