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扩大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以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为旗帜性抓手在国家创新格局中勇担第一方阵使命的指导意见》关于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重点任务,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积极引进外部科技创新资源,突出联合攻关,攻克一批“卡脖子”难题,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深度合作,服务安徽重点产业发展、贡献国家科技自立自强。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长三角联合攻关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需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点
1.长三角联合攻关项目。围绕《安徽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中的重点领域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336614”总体布局,支持我省企业牵头,与沪苏浙优势创新资源科研机构、企业开展联合攻关。项目预期能解决“卡脖子”技术或实现进口替代产品,产生重大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周期2-3年。
2.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围绕《安徽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中的重点领域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336614”总体布局,支持我省企业牵头,与境外优势创新资源科研机构、企业开展联合攻关或技术转移。项目能充分利用境外优势科技创新资源,预期能解决“卡脖子”技术或实现进口替代产品,产生重大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周期2-3年。
二、项目条件
1.项目须围绕我省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优势产业能级提升和人工智能、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绿色食品、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扩量增效,主要解决关键技术瓶颈,以突破产业关键设备、关键材料、核心工艺等技术短板为目标,对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上下游产业链创新能力、实现进口替代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增添强劲动能,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安徽力量。
2.项目前期须具备一定研发基础,申报单位有较强创新能力、人才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项目主持人应具有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领导能力,在科研活动方面已取得相应的科研成就。
3.项目具有与沪苏浙或者境外知名高校院所、科技型企业开展合作的必要性,通过合作能够有效压缩申报单位研发周期,提升研发能力。外方合作单位须具有相应领域的科技创新资源优势,与我省申报单位有较好合作基础。
4.项目实施周期内,要有阶段性、标志性预期成果。主要技术和产业化指标须明确,可量化、可考核。项目实施风险须可防可控,有完整、详细的实施方案,对可能遇到的突发技术、供应链等问题有应对措施。
三、有关要求
1.牵头企业须是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中央驻皖转制企业),无违法和其它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相应的研究开发能力,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或超过2%,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科研经费实行专账核算,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和充足的自筹资金。项目实施以“企业自筹资金为主”,研发成果在企业直接转化。
2.各归口管理单位不限额推荐,要对填报项目认真审核,推荐产业发展急需、攻关目标和产业化前景明确、实施路径可行、预期成效明显的项目,并于2023年9月18日前将推荐项目情况电子版发送至项目联系人电子邮箱。
四、联系方式
1.长三角联合攻关项目
联系人:陈思英
电 话:0551-65145309,18955179259
2.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联系人:仇晓红
电 话:0551-62654531,15856918077
邮 箱:21873710@qq.com
附件:推荐项目情况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9月12日
附件
推荐项目情况
项目类别:£国际科技合作(含港澳台)£长三角联合攻关
所属产业:£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人工智能产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绿色食品产业£生命健康产业£其他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合作单位:
申请资金与总预算: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申请省财政资金 万元,市(县、区)支持资金 万元,自筹资金 万元。
项目实施周期 个月, 年 月至 年 月。
研究内容(200字以内):
研究意义(200字以内):
技术先进性(200字以内):
成果及产业化指标(200字以内):
对外合作的必要性以及合作单位优势(2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