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区、县级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和2022年督查激励通报要求,经研究,在2023年省科技计划项目中,分别对2021年获得督查激励的合肥、蚌埠、芜湖市,合肥市庐阳区、天长市、宁国市和2022年获得激励的合肥、滁州、芜湖市,合肥市蜀山区、全椒县、芜湖市弋江区分别给予1个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支持资金100万元,列入2023年度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由各相关领域业务处室负责管理。
现将立项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各项目承担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在厅归口管理处室和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指导下填写项目任务书,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目标任务等。任务书在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一式5份报送归口管理单位,由归口管理单位于2023年9月28日前统一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受理。
请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资金配套支持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业务咨询电话:
高新技术处:0551-62674421(高新技术领域);
农村科技处:0551-62678319(农业农村领域);
社会发展科技处:0551-62678552(社会发展领域);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0551-62629920;
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0551-62999803;
省科技情报所网络信息中心技术支持:0551-62654951。
特此通知。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