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为推进信用颍泉建设,助力阜阳市争创信用示范区、文明城市创建,区信用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0年颍泉区“诚信企业”“诚信个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通过开展此次评选活动,树立诚信典型,褒扬诚实守信行为,惩戒失信行为,为全区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诚信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照齐全,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重视诚信建设,信用状况良好,在税务征管系统的A级纳税人优先。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全社会具有重大影响。
(二)诚信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犯罪记录,无失信行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在生活中诚信至上,有极强守信精神。
(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工作者:敬业爱岗,甘于奉献,在工作中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和契约精神,勇于创新创造,在推进全区信用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原则上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信用工作的负责人和具办人员中产生。
二、奖项设置
三、实施步骤
(一)活动启动(2021年5月31日)以颍泉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各镇办、园区、区直单位发送通知,同时利用“信用颍泉”、“颍泉发布”等渠道公布活动方案,对评选活动进行宣传推广。
(二)征集遴选(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7日)各镇、办、园区、区直各单位按照各类评选奖项的评选标准,广泛发动,做好本区的征集遴选活动。
1.征集征集活动可以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送各镇办、园区、区直各单位将相关材料在截止日期前报送至区信用办。
3.遴选区信用办对征集的人选进行初步遴选,对各部门推荐人选、报送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准确进行审查,并按照评选标准择优选出正式候选人。
四、报送材料内容
(一)诚信企业报送材料
1.提供一份PPT(介绍企业经营情况和诚信状况)。
2.《2020年度颍泉区“诚信企业”推荐表》电子版(加盖申报企业和初审认定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有关资质条件:企业营业执照及各类法定生产经营证书复印件等。
5.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报告。(信用阜阳或信用安徽网站查询)
6.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无税收违法行为、无虚假宣传、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无安全经营责任事故等实际情况的书面承诺书(加盖企业公章)。如发现存在虚假、瞒报情况,则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7.其它资料。各级机构的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含税务、市场监管局、人社、金融等系统颁发的信用评级征信材料)。
(二)诚信个人报送材料
1.《2020年度颍泉区“诚信个人”推荐表》电子版(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个人信用报告。
4.其它资料。材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书;各级机构的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
(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工作者报送材料《2020年度颍泉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工作者”推荐表》请各镇办、园区、区直各单位按要求填写推荐表电子版并附个人信用报告。
以上材料报送方式:盖章扫描件材料请于遴选截止日期前发送至区信用办邮箱:yqqxyb@163.com,不需要报纸质版。
(二)专家评审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将根据上报的候选名单进行综合评议,召开评审会议对候选人及候选作品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票数的排列顺序,最终评定。
(三)公示阶段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定的结果在“信用颍泉”、“颍泉发布”等阜阳本地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表扬阶段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拟表彰名单后,将为获奖企业、个人颁发证书。
联系人及电话:邵晓斌2212633
钱 森2212733
邮箱:yqqxyb@163.com
附件:1.《2020年度颍泉区“诚信个人”推荐表》
2.《2020年度颍泉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3.《2020年度颍泉区“诚信企业”推荐表》
颍泉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