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型企业,根据《安徽省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皖数资〔2022〕7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经企业申报、各市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审查认定等程序,现将通过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3日至9日)。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418室),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电话:0551-62999897,62999625。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