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环资〔2023〕1375号
科技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国家邮政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林草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加快推动“以竹代塑”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制定了《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国 家 林 草 局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
《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pdf《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