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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安徽省第十二届减负政策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1 09:12:32 【字体:


省减负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减负办:

根据国务院减负办统一部署及《2023年安徽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定于12月4日至12月8日举办安徽省第十二届减负政策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部署,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对今年国家和我省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强化要素支持、优化涉企服务以及防范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等措施进行全面宣传解读,帮助企业了解和享受有关惠企减负政策,同时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诉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分类协调推动解决,回应企业的“急难愁盼”,提振信心和预期,为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稳定工业经济增长提供积极支撑。

二、活动重点

(一)突出问题导向,回应和解决企业的“急难愁盼”。针对2023年工业企业负担调查、第三方评估和减负综合督查反映的负担问题,组织成员单位和各市减负机构分类协调解决,积极回应企业和社会关切,帮助企业进一步了解和享受各项惠企减负政策,进一步降低成本负担。同时,加强正面舆论引导,深入宣传和解读各类减税降费政策和实施成效,稳定社会预期,提振企业信心,共同营造支持实体经济和帮扶企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二)突出清单管理,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重点聚焦涉企事项清单管理,对各市各部门围绕清理规范行政收费、行政许可及其中介服务、示范创建、执法检查、检测认证等涉企事项所取得成效进行全面宣传,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范围,提高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服务企业的意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稳定经济发展的势头。畅通工作渠道,及时受理企业对相关问题诉求,加强督办解决力度,坚决遏制清单之外加重企业负担的违规问题。

(三)突出协同联动,形成良好氛围和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各市减负办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工作下沉基层、政策直达企业、宣传取得实效;要调动专家学者、中介机构、新媒体资源等各方力量,形成全方位宣传格局和工作整体合力;要总结推广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引导其他市县和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标学习,促进区域间、部门间相互交流借鉴,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参加全国减负宣传周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时间:12月4日(星期一)下午15:00 。

会议地点:省分会场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北二楼工业调度中心,各市设立分会场,同步参加全国减负宣传周电视电话会议。

参会人员:

1. 省分会场:省减负联席会议成员及办公室成员,部分新闻媒体的代表。

2. 各市分会场:各市减负办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与会人员范围比照省分会场确定。

(二)举办省减负政策宣传周启动仪式(国家启动会议后)

会议内容:

1. 书面发布《2023年安徽省企业负担调查报告》;

2.  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阜阳市减负办、淮南市减负办交流发言;

3. 省经信厅领导讲话。

(三)开展减负政策宣传周系列活动

1.开展“市县经信局长、省厅处长谈减负”等系列访谈活动。请新闻媒体采访部分市县减负办负责同志,宣传区域减轻企业负担特色作法、政策措施和具体成效。同时,以省减负办名义接受媒体采访,宣传减负工作成效,并采访部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处室负责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形成正面舆论导向。

2.组织集中宣传。各成员单位、各市减负办认真梳理今年以来减负降本、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取得的成效,形成宣传报道,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集中宣传,相关宣传报道标题统一前缀“【安徽省减负政策宣传周】”字样,报道网址链接同步发省减负办。

3.梳理惠企减负政策,发放政策汇编。按税费、融资、交通、用工、用能等多个领域梳理政策,并在门户网站、减负综合服务平台等刊发,供企业查阅参考。向企业、园区免费发放《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汇编(2023)》。

    4.举办现场咨询和政策巡讲。省减负办将联合省有关单位会同合肥市经信局等开展现场咨询,宣讲减负政策措施,为企解答有关政策问题。请各市、各成员单位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政策宣讲,帮助企业知悉政策、享受政策。

    5.发布安徽省企业负担调查报告。通过省减负综合服务平台发布《2023年安徽省企业负担调查报告》,针对报告反映问题,督查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市减负办协调推动解决。

    四、有关要求

(一)参会要求。请各市接此通知后,立即做好本地分会场参会人员组织等工作,安排专人做好通讯保障和设备调试工作,于12月4日(星期一)上午9:00前进行系统联调。请各市、省有关单位于12月1日下班前将参会回执及发言单位发言材料电子版反馈省减负办。

(二)宣传周要求。在减负政策宣传周期间,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减负办要按照本届宣传周活动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并及时总结减负政策宣传活动的典型做法和经验成效,于12月15日前报送省减负办,电子版发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联系人:陈国安、张文峰;电话:0551-62871744、62871812(传真);邮  箱:chenga@ahjxw.gov.cn。 

附件:参会回执.doc 

 

安徽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