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同心科创工程”项目通知》(皖科区秘〔2023〕359号)等有关规定,前期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诚信审查、会议研究等程序,现对2023年度拟立项的14个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自2023年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如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向省科技厅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应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异议超出公示期限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省科技厅成果区域处:0551-62644232;政策法规与监督处:0551-62659203;机关纪委:0551-62659375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安徽路1号省科技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