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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3年度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 科研活动经费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3 13:12:07 【字体:


皖人社秘〔2023〕281号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博士后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36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各市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现确定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甘硕秋《基于体素级脑龄预测模型刻画个体化认知障碍进展的时间演化规律和空间组织规律》等95个项目为2023年度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经费资助项目。

请相关单位按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人才专项资金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的导向示范作用。获得科研活动项目资助经费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资助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须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项目结题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各博士后设站单位要按规定对资助对象的科研活动在经费和设备上给予优先支持,不断激励博士后研究人员提升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附件:2023年度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经费资助项目一览表.doc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