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我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2〕288号)、《关于印发我省进一步完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3〕268号)、《关于确定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3〕353号)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指标的通知》(皖财企〔2023〕1352号)文件精神,经对颍泉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引入第三方审计,现拟对颍泉区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第一阶段奖补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公示(有关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者可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向区商务局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2218996
阜阳市颍泉区商务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