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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批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立项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8 09:12:32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皖科基础〔2023〕18号)和《关于申报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的通知》(皖科基础秘〔2023〕407号)要求,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和厅会议研究以及立项公示等程序,决定立项建设“现代分析与离散结构”等6家首批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现公布(见附件1)。

请组织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依据《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皖科基础〔2023〕18号)和相应《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组建方案》,按照“打造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的学术高地和人才高地”总体要求,编制《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计划任务书》(简称“任务书”)(见附件2),着力加强支持基础研究的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符合基础学科发展规律的管理运行机制,构建有利于理论研究人员潜心研究和大胆探索的制度,形成敢为人先、甘为人梯、团队合作、开放共享的良好环境。

请各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认真编制《任务书》,经依托单位可行性论证并报省科技厅备案审核后,于2024年1月8日—2月29日登录省科技厅门户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在线填报。《任务书》纸质版,请于“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经审核通过后的正式材料一式3份,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于2024年3月1日前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1号大厅省科技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基础处:0551-64696835

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0551-65370087,0551-65370092

省政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0551-62999803

省科技厅网络支持:0551-62654951 

附件:

1.首批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立项建设名单.docx

2.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计划任务书(2023年度).docx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