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乡村振兴、邮政管理部门,各市供销合作社:
根据《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成效,省商务厅等10部门制定了《安徽省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安徽省邮政管理局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12月8日
附件1:安徽省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doc
附件2: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