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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2 16:03:00 【字体:

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企业,各行业协会:

   为推动我省能源领域技术装备发展,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工作,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关于印发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9〕8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首台(套)申报可由研制单位或研制单位与用户企业联合申报,行业协会可根据本行业技术装备发展情况推荐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按照《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试行)》规定报送申报材料,推荐单位需出具推荐文件。

2.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签字盖章)。

3.国家能源局根据能源技术装备突破情况,将定期分批组织申报,能源领域亟需的重大技术装备可根据需要专门报送。各单位(有关企业)可根据要求随时申报,省能源局将定期分批向国家能源局申报。

4.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标准要求高,各申报单位要严格对照条件要求,推荐单位要把好质量关,确保申报质量。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向所在市、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提出申请,报送相关材料,由各市、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筛选后报送省能源局。各行业协会推荐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能源局。

请各市、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行业协会将申报材料电子版(PDF)和纸质版(一式四份)于4月20日前报送至省能源局能源经济运行处。

     联系人:李 果,电话:0551-63609423

邮箱:ahsnyjyxc@126.com

 

附件下载: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