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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三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5 10:03:40 【字体:


各市及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科技局、国资委,省直各单位,中央驻皖各单位,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科教兴皖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激发科技工作者创造活力,积极投身“创新争先行动”,为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提供坚实的科技和人才支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省科技厅、省国资委共同开展第三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评选工作,表彰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社会服务等相关科技创新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团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一)个人奖25名,表彰在工作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我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对其中5名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颁发安徽省创新争先奖章,其余20名颁发安徽省创新争先奖状。

(二)团队奖5个,表彰作出重大贡献的我省科技工作者团队,颁发安徽省创新争先奖牌。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参评个人应为中国籍且主要在安徽工作,一般为在职人员;参评团队70%以上成员应为中国籍,其中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且主要在安徽工作。

(三)参评个人或团队应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紧跟世界科技发展大势,对标一流水平,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科学理论,开辟新方向、探索新路径,取得重大原创性科学发现,作出重要贡献。

2.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通过技术创新与集成,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形成新技术、新标准、新产业和规模化应用示范等,对产业发展作出实际贡献,已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具有潜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基于科技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展创业活动,具有显著的开拓性和原创性。

3.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围绕大国重器、装备制造、国防科工和“深空、深海、深蓝”等重大工程领域,引领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为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国家安全挑战取得新成果,作出新贡献。

4.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突破一批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设备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在脑科学、干细胞治疗等新兴生物技术的临床应用,在医疗救治、生物与新医药研发、中医药、检测设备和疫苗研发、生物育种、食品安全等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

5.社会服务。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开展科学普及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开展决策咨询,提出的政策建议对促进发展和有关问题的解决产生显著成效或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和批示,推动形成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促进开放合作,推动高水平国际民间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关注国际组织任职的科技专家;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特色鲜明、群众受益、社会认可;以科技服务乡村振兴,发挥“三长”作用,服务基层卫生健康、农技推广、科技教育、产业发展等作出突出成绩,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推进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服务科协事业创新发展,用心用情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建设有温度、可信赖的科技工作者之家得到广泛认可。

上述工作应当主要在我省完成。

(四)已获得往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安徽省创新争先奖的个人(或团队)不纳入本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的评选范围。个人不得同时申报个人奖和作为团队负责人申报团队奖,否则只保留参评团队。

三、提名单位和名额

(一)省直单位、中央驻皖单位提名

每个省直单位(含省属高校、省属科研院所、省属企业,以下同)、中央驻皖单位可提名个人奖候选人2名、团队奖候选团队1个,其中已成立科协组织的可提名个人奖侯选人4名、团队奖候选团队2个。

(二)各市及省直管县(市)提名

每个市科协联合人社局、科技局、国资委可提名本地区个人奖候选人5名、团队奖候选团队2个,每个省直管县(市)科协联合人社局、科技局、国资委可提名本地区个人奖候选人2名、团队奖候选团队1个。具体提名工作由各地科协统一组织安排。

(三)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提名

每个省级学会可提名本学科领域个人奖候选人2名、团队奖候选团队1个。

所有个人奖和团队奖均应通过上述提名单位报送,且只能从一个提名单位报送。

四、提名工作程序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提名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开展提名工作。

(二)产生拟提名对象。拟提名对象所在单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过民主提名、专家评议、公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提出拟提名对象。

(三)审核与评审。各提名单位对拟提名对象所在单位工作规范性和相关提名材料进行审核,通过相关民主程序产生提名对象,公示结果情况应在提名报告中明确表述。

(四)上报。各提名单位向第三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提名材料,办公室审查通过后组织评审,差额产生获奖者。

五、提名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科研生产一线爱国奉献、政治表现好、成就突出、贡献卓著、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团队提名出来,宁缺毋滥。

(二)各提名单位应充分发挥优势,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注重提名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并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才。注重提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国防领域基层一线优秀科技工作者代表,注重发现优秀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和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工作者。

(三)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创新价值、能力、贡献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相关内容作为评价人才的重要参考。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候选人提供总计不超过5项代表性成果,不要求填报重要人才计划、论文影响因子等内容。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中的有关内容对应,不应简单罗列。

(四)提名单位和候选人、团队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明确区分个人、团队和单位在科技成果产出中的贡献。对于提名材料存在夸大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示范效果和经济效益,署名及完成人排序与实际情况不符,未经协商一致单独申报多机构合作的成果等情况,经查实,将按程序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获奖和资助资格。

(五)公示。公示内容为拟提名对象基本情况和创新价值、能力、贡献摘要,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书面、实名投诉,应及时处理,并明确提出是否继续提名的意见。

(六)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原则上不提名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含)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不提名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提名的县处级干部人选比例不超过20%。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长年坚持在教学、科研一线并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研人员提名。

(七)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纪律,加强监管,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成绩、贡献、材料骗取荣誉的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提名工作中徇私舞弊、严重渎职的,经查证后取消提名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提名的资格。对于已获奖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如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将撤销其所获奖项,并收回奖章、奖状、奖牌、证书,终止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八)所有拟获奖个人和团队确定后,对拟获奖个人和团队负责人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统一征求属地市级公安等部门意见(见附件3);拟获奖个人或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见附件4);相关征求意见工作由提名单位或有关单位统一组织,不得由拟获奖个人或团队自行办理。

(九)非涉密渠道的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涉密提名材料(不超过机密级)需单独报送材料。

六、提名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提名工作报告。包括:1.提名工作情况(提名工作组织情况、提名过程、提名对象公示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情况、提名意见等);2.《第三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候选人汇总表》《第三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汇总表》《第三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提名单位工作机构成员名单》(附件5-7);3.提名单位公示材料。

提名工作报告须加盖提名单位公章,其中:省直单位、中央驻皖单位提名的,加盖单位公章;各市及省直管县(市)提名的,加盖科协公章;省级学会提名的,加盖学会公章。

(二)提名对象材料。每个提名对象一套,包括:1.《第三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提名书》(附件1、2)纸制版一式24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3份;2.附件材料1套并装订成册,其中候选人根据《第三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提名书》中填报的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重要奖项等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候选团队根据填报的“创新价值、能力、贡献”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提名对象所在单位公示材料1份;4.非涉密提名提供提名材料非涉密证明(保密审查部门或所在单位签章)1份,涉密提名须注明密级并提供提名材料保密审查证明1份;5.光盘1张,内容为上述材料pdf格式和word格式各一份,确保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

(三)提名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对于非涉密材料,请提名单位以快递或当面报送的方式将提名工作报告和提名对象材料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419日(以收到材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收材料);因提名单位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由提名单位承担责任;谢绝候选人和候选团队报送材料。

对于涉密材料,请提名单位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后,确定报送方式。

(四)报送征求意见表。对于经专家评审后确定的拟获奖者,提名单位还需报送《第三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拟获奖者征求意见表》一式2份、《第三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拟获奖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2份。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七、表彰奖励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省科技厅、省国资委联合印发表彰决定,对获奖个人、团队颁发证书、奖章(奖状、奖牌),并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奖金。

八、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省科技厅、省国资委成立第三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第三届安徽省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人:高少英 

联系电话:0551-62661733

电子信箱:ahkxzzb@126.com

收件单位:安徽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收件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花园街4号安徽科技大厦705室

邮政编码:230001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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