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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2 14:09:02 【字体:

    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阜阳经开区投资促进中心、财政金融保障局,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局、财政局:

现将《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阜阳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8日


2020年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实施细则

 

    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阜政秘〔2020〕226号)要求,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便、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申报程序及基本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须为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申报项目奖补时间节点为2020年1月1日起。


二、申报审批程序

  (一)主体申报。申报主体按照本细则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申报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各县、市、区(包含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下同)经信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二)县级审核。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提出初审意见。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文件(主要负责人签发)、经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申报材料一式2份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市级复核。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安徽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和阜阳市公共信用信息社会服务平台管理系统,对申报主体是否存在重复申报项目、是否存在失信行为进行核查。

除称号类奖补、配套奖补外,其他项目均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评审意见。

  (四)媒体公示。拟兑现资金安排情况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审定后,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统一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主体名称、项目名称、奖补类别、兑现金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由派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出具证明,对公示存在异议的项目进行复审。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复审通过后的项目,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汇总上报市政府。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局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在收到市级财政资金后,于10个工作日内按照《资金申请表》提供的主体名称和银行账户信息拨付资金。


三、基本要求

  (一)基本材料

申报支持资金的单位均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 资金申请表(附件3)

2.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

2),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 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企业基本介绍、生产经营情况、申报项目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等);

4.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5.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其他能有效证实和准确反映单位账户信息的资料;

6. 申报单位2020年度经审计带有二维码的财务报告(配套奖补的除外);

7. 申报材料中要求企业提供有关设备购置、销售等发票的,企业需提供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全部发票复印件。

  (二)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资金奖补:

1.自2019年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单位(由县、市、区项目初审部门协调相关单位统一出具证明);

2.被安徽省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或阜阳市公共信用信息社会服务平台管理系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或法定代表人;

3.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

4.同一认定、称号类项目已享受市级政策奖补的;

此外,单个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只可享受一项奖补,单个申报单位可叠加享受多项奖补,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二部分 申报材料和申报条件

一、强化对5G产业的支持

  (一)鼓励5G产品技术创新

类别1:支持企业对5G相关产品的研发

1.申报条件

2020年获得省5G支持政策中“奖补企业对5G相关产品的研发”奖补

2. 申报材料
(1)基本申报材料;

(2)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奖补文件。

3. 支持方式

按照省奖补额度1:1配套奖补。与《阜阳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和建筑业发展扶持奖补政策》(阜政办〔2019〕31号)中“支持企业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类别2:支持5G软件企业

1. 申报条件

2020年获得省5G支持政策中“支持5G应用软件、控制系统、服务平台软件开发”、“支持适应5G应用场景的软硬一体终端产品的研发”的企业。

2. 申报材料

(1)基本申报材料;

(2)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奖补文件。

3. 支持方式

按照省奖补额度1:1配套奖补。

类别3:支持5G相关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制和购置

1.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经省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制单位和购置单位。

(2)该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5G、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紧扣场景应用,创新水平较高。

(3)该首版次软件产品在政策有效期内,且未享受过市级财政奖补;

(4)企业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企业云”平台“软件企业运行数据直报系统”按时填报软件统计数据。

2.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2)通过安徽省首版次软件评定的文件;

(3)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软件产品情况,包括产品功能、技术情况、用户总量、市场规模等);

(3)购置单位需提供省认定的市内首版次软件的清单、发票、合同、付款凭证;

(4)首版次软件产品使用单位使用情况电子照片(大小不低于5M,像素不低于800万,张数不少于5张,并附照片文字说明)。

3. 支持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5G相关产品,经省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按照购置价格的20%给予市内研制和市内购置单位奖补。

支持5G相关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购置在《阜阳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和建筑业发展扶持奖补政策》(阜政办〔2019〕31号)中执行。

  (二)培育引进5G企业

1. 申报条件

2020年获得省5G支持政策中“支持5G基础材料及元器件企业发展”奖补的企业。

2. 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2)省5G支持政策奖补文件;

3. 支持方式

按照省奖补额度1:1配套奖补。

  (三)支持5G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1. 申报条件

2020年获得省5G支持政策中“支持5G平台建设”、“支持5G基地建设”奖补的企业。

2. 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2)省经信厅奖补文件。

3. 支持方式

按照省奖补额度1:1配套奖补。

  (四)支持5G产业链企业做大做强

1. 申报条件

 2020年获得省5G支持政策中“支持5G企业做大做强”奖补的企业。

2. 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2)省经信厅奖补文件。

3. 支持方式

对5G相关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盈利企业,在省财政奖补基础上,分别给予配套奖补100万元、200万元、500 万元;对上年营业收入5000万到1亿元且年增幅超过30%的5G骨干企业,在省财政奖补基础上, 给予配套奖补50万元;对上年营业收入300万元到5000万元且年增幅超过50%的5G中小微企业,在省财政奖补基础上,给予配套奖补20万元。

  (五)支持5G产业集聚发展

1. 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应符合《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皖政〔2020〕226号)支持范围;

(2)5G产业规模1亿元以上、年增长30% 以上的园区,

(3)申报主体为我市产业园或企业。

(4)上年度完税额不得少于申报金额。

2. 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2)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园区5G企业情况及5G企业清单,5G企业相关业务开展情况等);

(3)园内5G企业近2年财务报表、5G相关业务销售收入明细,销售合同、发票、银行流水;

(4)产品或服务应用5G技术、场景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5)园内5G企业完税证明。

3. 支持方式

对于5G产业规模1亿元以上、年增长30% 以上的园区,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二、深化5G融合应用

  (一)促进“5G+工业互联网”应用

类别1:奖补国家级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

1. 申报条件

获批国家有关部委在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车联网、能源互联网等行业5G试点示范、优秀产品、优秀案例及解决方案的企业。

2. 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2)国家有关部委批复文件。

3. 支持方式

给予一性次奖补50万元。

类别2:奖补省级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

1. 申报条件

获批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在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车联网、能源互联网等行业5G试点示范、优秀产品、优秀案例及解决方案的企业。

2. 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2)省经信厅认定文件或奖补文件。

3. 支持方式

给予一性次奖补20万元。

类别3:奖补市级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

1.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范围为工业企业。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较高,具有较好的互联网应用、系统集成应用条件;建有5G专网或开通5G网络切片服务。

(2)应用范围为工业企业场景。重点是运用5G技术优化生产与管理流程,在工业AR/VR、数字孪生、远程运维、机器视觉检测、移动巡检、云化AGV/机器人、工业远程控制等领域的应用。

(3)具有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作用。面向5G增强移动宽带、大连接广覆盖、低时延高可靠应用场景,体现5G性能的创新应用;具有行业代表性、模式代表性,能解决行业共性问题,对面临相似问题的企业开展应用具有示范作用;在提质增效、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

2. 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4);

(2)运营商提供的5G网络环境说明(与电信运营商签订的5G专网或网络切片业务合作协议、5G网络开通说明)。

3. 支持方式

每年优选不超过10个示范项目,每个奖补10万元。

类别4:奖补行业或区域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建设运营单位

1.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建设运营单位。

(2)申报单位在阜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行业或区域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基础平台建设,且基础平台已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

(3)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2.申报材料

(1)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基础平台部署合同。

(2)中国信通院出具的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的说明。

(3)购置设备、软件的合同、银行付款凭证(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必须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县、市、区需验证付款凭证和发票抵扣联真实性及重复性,同时在发票抵扣联原件上盖申报章),购置进口设备的补充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及报关单;平台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详见附件5)。

3.支持方式

按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基础平台部署合同所确定的设备(二手设备不在补助范围,下同)及软件投入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每一项设备、软件投资按合同、发票(不含税)、付款凭证三单最小值确认。补助金额、补助期限以发票(进口设备以报关单时间,下同)时间为准,有效发票最早日期为2020年1月1日(含)以后。

  (二)支持发展超高清视频产业

1.申报条件

2020年获得省5G支持政策中“奖补超高清视频显示器件、终端产品、内容供给、传输网络、应用推广项目”、“奖补国家级超高清视频应用示范的项目”、“奖补超高清视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奖补的企业。

2. 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2)省经信厅奖补文件。

3. 支持方式

按照省奖补额度1:1配套奖补。

  (三)推广5G全域化应用

1.申报条件

(1)获得省5G“应用之星称号”的企业

2.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2)省经信厅认定文件。

3.支持方式

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四)推进企业内网改造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工业企业,建有5G专网或开通5G网络切片服务,且内网改造项目投入(包括设备、通信线缆、软件,不含流动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项目采用5G网络、工业PON、TSN、边缘计算等新型技术、设备改造企业内部网络和系统。

2.申报材料

(1)“网效之星”政策奖补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资质与能力,企业网络建设与改造方案及实施情况,应用成效及创新性经验);

(2)运营商提供的5G网络环境说明(与电信运营商签订的5G专网或网络切片业务合作协议、5G网络开通说明)。

(3)购置设备(含通信线缆)、软件的合同、银行付款凭证(通过纸质承兑汇票付款的,必须提供供货方收据,电子承兑汇票付款的提供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县、市、区需验证付款凭证和发票抵扣联真实性及重复性,同时在发票抵扣联原件上盖申报章),购置进口设备的补充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及报关单;内网改造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详见附件6)。

3.支持方式

给予内网改造涉及设备(含通信线缆)、软件投入20%的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一项设备、软件投资按合同、发票(不含税)、付款凭证三单最小值确认。补助期限以发票时间为准,有效发票最早日期为2020年1月1日(含)以后。


三、强化人才支撑

(一)奖补5G优秀创新创业团队

1. 申报条件

2020年获得省5G支持政策中“奖补5G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奖补的企业。

2. 申报材料

(1)基本材料;

(2)省经信厅奖补文件。

3. 支持方式

按照省奖补额度1:1配套奖补。

以上支持政策市与县、市、区两级按 7:3 比例承担。以上支持政策与现有《阜阳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和建筑业发展扶持奖补政策》(阜政办〔2019〕31号)有交叉重复的,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


第三部分 管理监督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金使用承担直接责任。

二、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承担项目现场核查初审和对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责任。

三、相关事项涉及的会计、审计等中介机构对其出具的报告的真实性、公正性负责。

四、市财政局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抽取不少于30%的扶持项目进行资金投入绩效评价或依法履行财政监督检查。

五、市审计局负责对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六、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截留、挪用、转移或侵占奖补资金,擅自改变承诺实施事项等行为,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停止拨付资金、限期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同时按规定对项目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取消其3年内市级所有财政资金申报资格。对审核把关不严、项目出现问题较多的县、市、区,根据情节和实际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适当压减问题项目所在县、市、区的资金规模。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底截止。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附件:阜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阜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5G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