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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2 17:09:37 【字体:

    各县、市、区科技局,阜阳经开区投资促进中心,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智秘〔2021〕32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对照《安徽省科学普及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申报条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确保材料客观真实。

2.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主管单位可推荐1个申报单位,对申报单位和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市科技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实地考察并择优推荐。

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主管单位务必于2021年9月27日前将推荐函(一式一份)、装订成册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外专科,电子版申报材料(word文档)同时发送至1079154645@qq.com。

 

联系人:郑瑞  韩超   2296869

 

阜阳市科技局 

2021年9月2日

附件: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安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