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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3 15:09:50 【字体:

    

    各县、市、区科技局,阜阳经开区投资促进中心、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317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和有关管理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并于2021年9月9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一式3份)报送至市民中心科技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共用补助”项目申报,须先联系对口业务科室,经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一式3份纸质申报资料,随推荐函一并报送。


    二、推动科研诚信审查关口前移,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和有关管理单位应主动组织申报单位开展信用自查,申报单位和法人代表、项目主持人信用自查存在问题的不得推荐。


    三、申报单位扫描上传的附件材料一定要清晰可辨,如因上传材料不清晰影响政策兑现的责任自负。


    四、需市(县)先行补助的项目,由各县市区先行补助,以财政资金到账单或县市区下达的补助项目文件(明示补助具体额度)为准。

联系电话:市民中心科技局窗口  2282890


阜阳市科技局 

2021年9月3日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请从省科技厅网站自行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