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各市科技局,有关企业:
根据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科才〔2024〕2号)有关要求,从高校院所选派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创新,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现征集企业“科技副总”岗位和技术人才需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企业“科技副总”岗位
在安徽境内注册的科技领军企业、独角兽(潜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等,根据自身实际需求,设立“科技副总”岗位,约定为“科技副总”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生活保障以及相应报酬。
二、征集企业技术人才需求
设立“科技副总”岗位的企业,结合当前产业发展和企业科技创新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术人才需求。技术需求主要包括制约企业创新发展的技术瓶颈、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当前企业生产和新产品开发中的技术问题,以及其它需要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协助解决的技术问题;人才需求主要包括擅长技术领域、人才层次、工作单位等。
三、有关要求
联系人:科技人才服务处王瑛珏,0551-62655987
附件: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