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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2 16:03:58 【字体:

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根据《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皖政〔2017〕51号)和《关于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2019〕30号),决定开展2020年度支持“三重一创”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开展4类事项申报工作:

1.支持新建项目(不含“一事一议”事项);

2.奖励重大项目团队;

3.支持企业境外并购;

4.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

二、申报要求

(一)请按照《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皖发改产业〔2017〕312号)相关要求,组织企业报送申报材料,对照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1、2、3),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把关。

(二)支持新建项目事项中,请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和大健康、绿色低碳5个领域进行申报。原则上不安排申请省补助资金低于10万元的项目(申报期关键设备购置费不低于200万元)。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事项类别2中,企业申报每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不能重合,2016年税收不能为零,3年累计税收不低于100万元。

(三)支持新建项目、奖励重大项目团队和支持企业境外并购3类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联合上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联合上报。

(四)按照省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各类省级资金奖补的,不得重复申报。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需附材料真实性及未重复申报的承诺(企业法人签名盖章)。

(五)申报材料通过“三重一创”项目信息系统上报(网址:http://61.190.70.37:8080/private/login;申报批次:2020年),电子光盘(一式两份)将所有申报材料按照4类事项分类刻录,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支持新建项目事项中,发票类附件申报时只需提供购置关键设备清单(见附件4),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等附件提供时间另行通知。

(六)请于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光盘)报送省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窗口(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56),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处  陈文生、李莉,联系电话:0551-62601637,电子邮箱:ahfgwcyxtc@163.com

 

附件:

1.XX市“三重一创”项目申报一览表

2.XX市“三重一创”境外并购项目申报一览表

3.XX市“三重一创”高新技术企业类别1申报一览表、

类别2申报一览表

4.购置关键设备清单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