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专家对备案抽查企业审核后,现对安徽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充备案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对安徽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补充备案的公告.pdf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